潍坊商标设计的基本要求和四大忌
一、商标设计的基本要求
1.体现公司的经营理念及产品特点。商标对产品的特色越是突出,色彩越是鲜明,商标对顾客的吸引力也才会越是强大。
2.与行业目标人群相对接。商标的设计结合市场目标人群,这点基本要求对商家来说也是非常有必要的。
3.不违反商标法律中的规定。任何时候商家的商标设计,都不应当离开法律限定的范畴。
4.美观、简洁、易记、鲜明等要求。商标是企业的外在品牌体现,简洁、风格独特、色彩靓丽、才能使公众易于识别,同时激发他人的购买欲望。
二、商标设计的四大忌
1.设计英文商标时不得出现姓氏的含义一些国家的商标法规定,用姓氏名称作为商标必须征得本人同意。
2.在设计商标名称时不得出现地理名称用地理名称作商标,只能说明商品的产地,起不到使消费者辨认商品生产者的作用,而且容易造成产地的混淆。
3.切忌采用数字作为商标以数字作为商标在许多国家认为其缺乏显着特征,并且数字为全人类所共有而不应归某一生产者所独占,因而不给商标注册。
4.商标设计不得有违**法规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不得使用下列文字、图形:
①同各国国家名称、国旗、国徽、军旗、勋章、“红十字”、“红新月”标志、名称相同或近似的。
②同**间国际组织的旗帜、徽记、名称相近似的。
③同其他着名国际组织的旗帜、标志、徽记、名称相同或相近的。 带有民族岐视性,夸大宣传和带有欺骗性,有害于社会道德风尚的。
④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和图形,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质量、数量及其它特点的。
商标都有哪些类型?
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许多企业都有自己的注册商标。那个各位企业经营者是否对商标的类型有充分的了解呢?商标都有哪些类型呢?
商标的类型多种多样,各位企业经营者在选择注册商标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类型的商标进行注册。
通常,按照享誉程度分类,商标可分别普通商标和驰名商标两种。其中,普通商标是指在正常情况下使用,未受到特别法律保护的商标,目前大部分的商标都属于普通商标;而驰名商标又称为周知商标,z早出现在1883年签订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中,是指在较大地域范围的市场上享有较高声誉,且为相关公众所普遍熟知,又有良好质量信誉并享有特别法律保护的商标,如五粮液、联想、华为、等。
按照结构分类,商标又可以分为:文字商标、字母商标、三维标志商标、图形商标、数字商标、颜色组合商标及以上的组合商标。其中:
文字商标:如果商标仅由文字构成,它就属于文字商标,文字可以是中国汉字、少数民族字、外国文字、阿拉伯数字以及它们的组合。
字母商标:如果商标是由拼音文字或注音符号的z小书写单位构成的商标,它就属于字母商标,主要包括由拼音文字、外文字母构成的商标,外文字母例如英文字母、拉丁字母等。
三维标志商标:也叫立体商标,是指用具有长、宽、高三种度量的三维立体物标志所构成的商标,它是以立体物质形态出现的商标。
图形商标:如果商标仅由图形构成,它就属于图形商标。图形商标可以是用某种简单符号构成的图案记号商标,或者是用较抽象的图形构成的几何图形商标,或者是用人物、动植物、自然风景等自然的物象为对象所构成的图形商标,还可以是以实物照片或经过加工提炼、概括与夸张等手法进行处理的自然图形所构成的商标。
数字商标:如果商标是由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中文大写数字所构成,它就属于数字商标。
颜色组合商标:如果商标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彩色排列、组合而成,它就属于颜色商标,注意,只能是颜色组合,不能包含文字、图案等。
组合商标:如果商标是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成分相结合构成的,它就属于组合商标,例如由文字、图案和色彩相结合构成的商标,就属于组合商标。